全文搜索
所有站点
本 站
本站由优抚安置局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[
返回门户
]
首 页
|
机构职能
|
领导简介
|
工作动态
|
通知公告
|
计划规划
|
政策法规
|
专题专栏
|
网络电视台
|
表格下载
当前位置:
首页
>
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接收安置
>
热点问答
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?
来源: 时间: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称"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"或"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"。该机构设在民政部门,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。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,地方县以上(含县)各级人民政府,要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,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;区、乡、镇人民政府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。
【
打印
】
【相关报道】
入伍时,镇政府发放了非农户口的《优待安置证》,如果退伍后不要求安置工作,请问是否还有其他补偿方式?
2007-11-23
重庆市民政局、重庆警备区政治部联合召开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会
2007-11-09
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简况
2007-11-09
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征兵命令》和《退伍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的通知
2002-10-11
版权所有、主办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
维护管理: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ICP备案编号:
京ICP备05025147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
邮编:100721
总机:(010)58123114